山西省出台“煤层气二十条” 煤层气是指赋存在煤层中以甲烷为主要成分、以吸附在煤基质颗粒表面为主、部分游离于煤孔隙中或溶解于煤层水中的烃类气体,是煤的伴生矿产资源,属非常规天然气,是近一二十年在国际上崛起的洁净、优质能源和化工原料。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3-2017年中国煤层气开发经济效益评价及投资前景分析报告》数据显示,我国煤层气主要集中在鄂尔多斯盆地东缘和沁水盆地,全国95%的煤层气资源分布在晋陕内蒙古、新疆、冀豫皖和云贵川渝等四个含气区,其中晋陕内蒙古含气区煤层气资源量最大,为17.25万亿方,占全国的50%左右。 近年来,我国煤层气的开采规模平稳增长,年复合增长率约为25%,到2011年煤层气抽采量为115亿立方米,2012年全国煤层气抽采量为141亿立方米,利用量58亿立方米,同比分别增长23.2%和20.2%。其中,地面煤层气产量27亿立方米,利用量20亿立方米,同比分别增长14.7%和13.4%。 山西省是我国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也是全国煤层气资源最富集、开发潜力最大的省份。山西省煤层气资源总量约10万亿立方米,约占全国的1/3。 为了加快促进煤层气产业的发展,山西省政府在8月6日召开的第23次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煤层气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煤层气20条”)。这是继“煤炭20条”“低热值煤炭发电20条”之后,山西省政府出台的又一项重大决策,将为山西省经济发展增添新的动力和活力,助力山西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 “煤层气20条”进一步明确了山西省加快推进煤层气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目标任务,对煤层气上、中、下游产业发展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总体要求是:以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为统领,以“气化山西”目标为导向,以实现转型跨越发展为动力,以安全发展为保障,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有序竞争、强化监督”的原则,着力健全和完善体制机制,创优发展环境,全力推进煤层气产业健康、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把煤层气产业打造成为山西省资源型经济转型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按照“煤层气20条”提出的目标任务:到“十二五”末,山西省地面煤层气总产能195亿立方米、煤矿瓦斯抽采量52亿立方米,全省管线总里程突破1万公里,管网实现四个全覆盖,即,119个县(市、区)全覆盖、重点工业用户全覆盖、重点旅游区全覆盖、重点镇全覆盖,气化人口两千万。到2020年,地面煤层气总产能力争达到400亿立方米,全省管线总里程突破1.5万公里,气化人口基本实现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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